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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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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650     更新时间:2021-01-10    截止日期:2021-02-28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5日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中国文艺家》杂志社

  池州市文联

  【主办单位】

  池州市作家协会

  池州市贵池区文旅局

  【承办单位】

  池州市杏花村诗社

  【活动组委会】

  顾问:

  梁鑫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主席)

  向阳(《中国文艺家》杂志总编辑)

  雁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章雄军(池州市文联党组书记)

  主任:

  何家荣(池州市作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汪树云(池州市贵池区文旅局党组成员)

  尹文汉(安徽省诗词学会副会长、杏花村诗社社长)

  成员:

  王宏权(池州市作家协会秘书长)

  张华(杏花村诗社常务副社长)

  王意中(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柯其正(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王良才(杏花村诗社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第二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十一届清明诗会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即作品征集及评选、“百名诗人游池州”暨“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仪式、“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清明诗会、“诗话池州”文化讲坛以及“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活动。除作品征集及评选,其他阶段活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顺延举办,届时主办方将及时通知。

  (一)第二届“杜牧诗歌奖”作品征集及评选

  1、征集对象

  所有诗人和诗人书法家

  2、征集内容

  诗歌作品和诗歌书法作品

  3、征稿要求

  (1)诗歌作品可以是古典诗歌(格律诗词、散曲、古风等)或现代诗歌,内容不限,风格不限,思想积极向上,以池州、杜牧、清明、杏花村为主题者更佳。每人限投一首(或一组),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文责自负。书法作品只限诗人投稿,每人限投一幅作品,要求书写自创诗词,创作内容积极向上,长短不限。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70cm,条屏不超过四屏;行书、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2)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为保证书法作品如期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

  (3)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4)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征稿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截止。

  (6)来稿联系人:王良才;联系电话:18005667963;电子信箱:czsxhcss 163.com;收件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花园一号楼505室,邮编247000。

  4、奖项设置

  (1)大赛设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名;提名奖30名(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0名)。

  (2)获得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的分别颁发获奖奖杯、证书和奖品,并可受邀担任下一届“杜牧诗歌奖”评委。

  (3)提名奖获得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4)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中国文艺家杂志社出版发行的《第二届“杜牧诗歌奖”专刊》10本。

  (5)所有获奖作品均在《中国文艺家》杂志活动专刊刊登,并在各有关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专刊发布。

  (6)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并和评委老师们一起参加“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活动。

  (7)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诗话池州”文化讲坛,听名家讲诗词。

  5、评奖办法

  主办方邀请国内著名诗人、评论家、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并邀请评委出席颁奖典礼。评选结果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及征集征文·小帮手等微信平台公布。

  (1)评审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提名奖公布时间:2021年3月中旬

  (3)印制文集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4)颁奖时间:2021年4月4日

  (5)颁奖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二)“百名诗人游池州”暨“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式

  2021年3月上旬,结合杏花村文化旅游节活动,组织百名诗人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参加“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式,启动“百名诗人游池州”活动。

  (三)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2021年4月4日,邀请所有获奖作者、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参赛诗友,在池州举办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四)“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

  在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结束后,组织参会嘉宾和诗友开展专题采风活动。

  (五)“诗话池州”文化讲坛

  采风结束后,请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做诗词写作与欣赏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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