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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杯”大中小学诗歌节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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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550     更新时间:2021-04-05    截止日期:2021-05-31
  “诗以言志,歌以咏怀”。诗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繁荣兴盛有赖于一代代中国人的创作性传承。学校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场所,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让学生领悟文化之美、凝聚爱国爱校爱家之情,教育才有根,才能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有鉴于此,中学生报社特别策划“‘中报杯’大中小学诗歌节”综合性活动,推进诗歌创作与教育活动。活动旨在繁荣诗歌创作,兴盛诗歌教育,促进诗歌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推动诗歌文化在大中小学教育中发挥重要的影响作用,在知行合一中把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植入青少年心田。

  “‘中报杯’大中小学诗歌节”以“生活主打歌:发现大中小学原生态好诗歌”为主题开展征集活动,倡议各大中小学积极号召学生、教师、家长立足生活实际创作优秀诗歌,反映党和祖国的历史风范与现实风尚,讴歌新时代的人民与英雄,彰显时代精神与理想追求。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未来教育专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学生报社

  联合主办单位:大中小学诗歌节组委会、广东省家校合作教育学会、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支持协办单位:广州创显科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想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共享通科技创新(广州)有限公司、佛山市宇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山市星求索书苑、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学校、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作文杂志社

  二、征集范围

  大中小学校的学生、教师、家长。

  具体分为大学生(含高职生)组、中学生(含中职生)组、小学生组、教师(含幼儿园教师)组、家长组五大组别。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古诗词要求:倡导以中华新韵或通韵创作古诗词,鼓励以平水韵与词林正韵创作古诗词,如果以平水韵与词林正韵创作古诗词请在题目后用括弧标注“旧韵”二字。

  2.现代诗要求:长度不超过50行。

  3.歌曲要求:可以是视频也可以是音频(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或MOV,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e,时长不超过5分钟),同时提交歌谱。

  4.作品署名格式要求:学生组参赛署名格式为“某某学校某某班级+学生名”、教师组参赛署名格式为“某某学校某某科目+教师名”、家长组参赛署名格式为“某某学校某某学生家长+家长名”。

  5.每人报送作品最多不超过3首。不限类型,古诗词、现代诗、歌曲均可,要求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物(包括网络出版物)上发表过,所有作品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参评“诗歌校园奖”“诗歌家庭奖”的学校与家庭还要提供一篇开展诗歌活动(诵读、创作、游戏、游历等)的经验总结或情况说明,字数不限。

  五、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dzxxsgj@126.com

  2.倡导学校组团投稿,也可以个人投稿,但不可重复投稿。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作者姓名+组别+作品名称”。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投稿请使用Word文档,标题用宋体小三,正文用宋体四号,在作品后附1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配个人照一张)。学校组团投稿还要附上负责人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每组均设特等奖3首以内,一等奖10首以内,二等奖20首以内,三等奖30首以内,优秀奖若干。大中小学生组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大中小学诗歌节组委会还特别设立“诗歌校园奖”“诗歌家庭奖”“最佳人气奖”。具体奖励措施:

  1.“最佳人气奖”奖励3000元、特等奖每首奖励500元。

  2.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作品在《中学生报》综合版、《中学生报》融媒体平台择优刊登。

  4.获奖作者享有原创诗歌朗诵短视频在中学生报微信公众号、央视频、N视频、中宏教育等平台的优先展示权利。

  5.获奖的大中小学生纳入中报传媒创作人才培养库,进行重点扶持、定向培养。

  6.特别奖励:“诗歌校园奖”与“诗歌家庭奖”。

  (1)在不收取租金、电费的前提下,“诗歌校园奖”给予价值8.8万元/台的“党建普法”一体机终身使用权奖励(按照每300人规模1台进行使用配置,一体机集成了电子触摸大屏、“党建法治主题内容可更新可开发全媒体电子包”、无人售货机、电子书柜及150本漂流书等)。

  (2)“诗歌家庭奖”给予免费广州研学旅行(与诗歌文化等相关)2天的机会(一个家庭仅限2人免费)。

  七、评选办法

  1.2021年6月,大中小学诗歌节组委会将聘请诗人、作家与教育专家对所有征集的诗歌作品进行初评与终评,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诗歌校园奖、诗歌家庭奖等奖项。
  2.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三等奖以上获奖作品将在中学生报社指定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以“阅读量”(30%)、“点赞量”(40%)、“在看量”(30%)为标准评出1名“最佳人气奖”。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活动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3.活动所有通知、相关评审信息以及获奖结果公布将通过中学生报微信公众号及其指定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未尽事宜,由本次征文组委会负责解释。

  5.活动主办单位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0-34113250/13826478111(微信同号)

  中学生报社

  大中小学诗歌节组委会

  广东省家校合作教育学会

  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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