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定七个征集主题,包括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举措和成效、减税降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税收与绿色发展等,并将通过严格评选把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尤其是基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的优秀税收公益广告作品。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联合举办了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涌现出了一系列解读税费政策、宣传税收工作、展现税务担当、反映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故事的优秀税收影视文化作品,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活动品牌效应逐渐凸显。在第四届活动中,共征集来自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报送的作品1000余部,获奖作品通过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以及全国铁路系统车站、动车组列车等渠道进行展播,扩大了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本届活动将继续加大作品展播力度,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并在2022年7月至12月期间通过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社会网络媒体,高铁、地铁等移动电视平台,城市户外媒体,高等院校互动智能屏,以及各地税务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展播,以切实增强税收公益广告作品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各界和公众认知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
活动详情及报名方式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了解。
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关于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税总宣传发〔202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强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通过层层选拔,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尤其是基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的优秀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切实增强税收公益广告作品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和公众更好地认知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
二、宣传主题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重点突出七个方面内容: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举措和成效。展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着力建设智慧税务,持续发挥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减税降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示减税降费政策在新发展阶段以实体经济、重点行业为着力点,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新业态发展、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作品评选时间: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
作品展播时间: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四、活动组织
(一)本次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主办。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省税务部门组织作品参评等相关工作,负责提供活动资金支持,指导做好征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活动宣传报道、作品制作、作品展播等工作。(二)各级税务部门和广电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两部门要加强配合,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协同配合,共同制作和展播优秀作品。
五、参加方式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2号院华腾国际写字楼2号楼15LA,邮编:100124
组委会邮箱:ssgongyi12345@foxmail.com
组委会联系电话:010-87785054
联系人(收件人):益小美 15711466048
国家税务总局联系人:张路遥,联系电话:010-61989051,传真:010-6198908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系人:许旭,联系电话:010-86098540,传真:010-86092589。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2.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3.税务部门作品报送统计表
4.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办法
5.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展播安排
6.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 https://mp.weixin.qq.com/s/a2UTv-pDpeof3ea2_ZHVjQ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