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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70     更新时间:2022-03-20    截止日期:2022-06-30
  为大力推进文艺人才培养,创作生产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助力我省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计划实施2022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发现和培养我省中青年编剧人才,为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引导中青年创作人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提升文艺原创力,提高我省舞台创作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三、剧本要求
  (一)申报剧本应为大型原创舞台剧剧本(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等),不含传统戏整理改编及其他剧种、舞台剧品种移植的剧本。剧本结构严谨新颖,艺术形象生动鲜活,艺术语言突出燕赵风骨和地方特色,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兼备,适宜河北艺术表演团体排演。
  (二)剧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反映党中央领导下的河北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有为、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主题上聚焦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聚焦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大现实题材。
  (三)申报剧本须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改编其他艺术类型作品(如小说、诗歌等),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剧本应未转让版权,在剧本征集截止日期前未正式公演和发表。
  (四)应征剧本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四、申报时间
  本次活动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6月30日(以快递寄送时间为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对象
  本项目申报主体为全省5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剧作者。鼓励省内各文化企事业单位专业编剧和高校舞台剧编剧爱好者参与申报。鼓励青年编剧积极投稿。
  六、扶持数量
  大型舞台剧剧本10部左右(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等)。
  七、资助额度
  本次剧本扶持项目分两个等次:
  第一等次:3到5部作品。每部作品资助标准为5到6万元(均为税前)。用于征集适合省直戏剧院团排演的大型优秀舞台剧剧本,重点打造。
  第二等次:5到7部作品。每部作品资助标准为2到3万元(均为税前)。用于充实我省剧本库,为全省各级文艺院团进行剧本储备。
  八、资助方式
  获得立项资助的剧本,公示结束后,主办方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80%;并由主办方组织获得扶持剧本作者进行剧本研讨、采风、观摩等活动,并在此期间由主办方聘请我省知名编剧对扶持剧本进行点评。获扶持剧本的作者依据点评建议修改提高剧本。修改提高剧本在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九、注意事项
  1、每位剧作者限投一稿。作品附作者简历,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表。申报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寄送一式两份稿件,请通过快递或EMS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同时,请将剧本电子文本、2022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表及个人简介发至电子信箱:hbsjbzj@126.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剧本扶持项目、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2、申报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3、主办方享有申报入选剧本的优先使用权和发表权。入选作品如被主办方推荐后采用或排演,排演单位参照市场平均标准与入选作者商定稿酬事宜,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推荐排演后,5年内的修改权、复制权、传播权归主办方和排演单位所有;若主办方对入选作品5年内不予使用,作者可另行处理。参与项目申报即视为同意本条款。
  4、申报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取消评选资格。已经入选的剧本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主办方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
  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如有版权争议由应征人承担。
  5、来稿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底稿。为保障剧本作者权益,防止剧本内容外泄,未入选作品,将在主办方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6、参与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7、项目主办方有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13号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剧目工作室
  邮编:050021
  联系电话:0311—85695778
  联系人:周磊13932137316
  王甲子15830108563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2022年3月18日

  来源:河北艺术头条

https://mp.weixin.qq.com/s/fzpVMfj2ZPt1dOZQicG6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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