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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边百村”文学作品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990     更新时间:2022-04-16    截止日期:2022-05-08
  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载着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美好梦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迈进。
  为进一步落实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践行台州市委“九富路径”,总结提升乡村旅游促进共同富裕的“台州样板”,特选择以台州市的陆上市际、县际交界村和海岛村——“沿边百村”(详见附件1)为创作题材,开展“沿边百村旅游促共富”纪实文学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时间
  即日起
  至2022年5月8日
  主办单位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
  台州市文化馆
  台州市作家协会
  征集主题
  本次纪实文学作品征集活动围绕乡村旅游促进共富主题进行展示,目的是共同富裕,载体是乡村旅游,选材上可以是呈现共富的过程或结果,可以展现基础条件不足与提升,可以剖析发展潜力与短板,也可以展示当下现状与发展愿景,充分运用比较方法,采用时间上变化对比或者空间上发展模式借鉴对比(譬如乡村旅游共富八景可供借鉴,详见附件2),提出有效意见或建议,切实落脚到“沿边百村”发展中去。
  主题阐释
  文旅兴旺
  各地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培养旅游特色产业的成功实践,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等蓬勃发展的文旅新产业新业态。乡村劳动力旅游稳岗就业、返乡入乡旅游创业带动农民就业的积极举措成效和典型人物故事。
  乡村图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旅游图景和清新的田园风光,质朴的可转化为乡村旅游经济的自然资源,可供发展乡村旅游的各类风貌汇集。
  乡土文化
  乡村日益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农民群众精气神的提振、文明素养的提高和内心世界的充实,以及各地各具特色保护良好的文化遗存。
  生活富裕
  乡村群众稳定的发展乡村旅游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各地各项帮扶政策的持续落地生效,发展成果的巩固拓展等,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发展模式亦可结合“沿边百村”主题予以呈现。
  丰收美景
  乡村可转化为旅游商品的农副产品、丰收美景和当地庆丰收、享丰收、话丰收等一系列旅游融合主题活动。
  节庆活动
  展现以节兴旅,以节活村,以旅富民系列成果。
  民心所向
  群众对以乡村旅游为切入点实现共同富裕的强烈愿望的展现。
  其它方面
  其它能反映“沿边百村旅游促共富”主题纪实文学作品。
  投稿方式
  通过主办方邮箱(cyc81877020@163.com)投稿。
  联系人:林成
  联系方式:0576-88698380
  投稿邮件标题须冠以【沿边百村旅游促共富纪实文学投稿】
  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品简介,同时必须附注作者真实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
  奖项设置
  1.主办方将对投稿进行评选。本次活动设置总额15万元的奖金。
  成人组:
  一等奖5名,每名奖60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3000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2000元;
  另设优秀奖50名。
  学生组(小学):
  一等奖5名,每名奖16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600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300元;
  另设优秀奖30名。
  学生组(初、高中):
  一等奖5名,每名奖20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1000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500元;
  另设优秀奖30名。
  2.除物质奖励外,所有获奖作品将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3.稿酬奖励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缴。
  注意事项
  1.本次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但内容必须是“沿边百村”的真村真事,有违反要求造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2.征文文章字数不限,相同文学体裁每位参赛人员只可限投一篇。
  3.全国各地关注、热爱台州乡村旅游的文学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稿件并自有著作版权,多人合作完成作品算一个参赛个体,严禁抄袭剽窃,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征稿结束后,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拟获奖作品将在“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并受理举报。
  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
  6.本次比赛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编辑书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不再支付稿酬。
  7.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误导公众认知、欺诈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不能参评;已获奖的,主办方有权收回物质奖励、荣誉证书,并进行公开通报等。
  9.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征文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联系作者,对作者进行奖励。参赛作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若7天内电话联系不上,则取消获奖资格。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此次纪实文学作品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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