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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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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580     更新时间:2023-04-07    截止日期:2023-06-05
  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十个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重庆市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于2023年7月在重庆市举办。根据论坛筹备工作安排,现将论坛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精神,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2.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保障;
  3.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粤港澳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5.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6.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建设;
  7.数字公共法律服务;
  8.房地产及金融等相关领域风险法律防范。
  二、征文要求
  (一)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题目可自拟,凡偏离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文章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文责自负,不得涉密、抄袭,禁止一稿多用(指曾公开刊登出版)。
  (二)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
  (三)标注。1.论文首页左上方标注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以区别其他征文。2.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3.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邮编)。
  (四)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统一页下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
  三、评审奖励
  各省区市法学负责本辖区论文初评工作。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一个作者在一个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另对组织收集论文的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各省区市法学会各推荐优秀组织奖2个,经组委会审查后报中国法学会审定。论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参加论坛并作大会交流,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一等奖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四、投稿方式
  请于2023年6月5日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论文和论文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至重庆市法学会会员部邮箱,投稿标题统一为:十八届泛珠论坛+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联系人:袁丁
  电话:023-65862733
  电子邮箱:cqhyllb@163.com
  附件: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报送论文登记表.docx
  重庆市法学会
  2023年3月31日

  内容来源:重庆市法学会。

https://mp.weixin.qq.com/s/jUpkTfDjmEw5snzrW0wh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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