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金点子 诗词 对联 小说 剧本 征文征集
第一届“胶东文学奖”征集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3-09-30    截止日期:
  胶东文学奖由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旨在鼓励优秀文学作品创作,进一步提升《胶东文学》办刊质量和水平,扩大烟台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烟台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优秀文学作品。
  二、评奖范围
  胶东文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凡在《胶东文学》杂志刊发的各类文学作品均在参评之列。
  首届胶东文学奖评选范围为2021年10月—2023年10月在《胶东文学》刊发的所有文学作品。
  三、奖项设置
  中篇小说奖2名,短篇小说奖2名,散文(随笔、报告文学)奖2名,诗歌奖2名,儿童文学奖1名,文学评论奖1名,新人奖1名。
  四、评奖标准
  胶东文学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民族特色,浓郁的生活气息、思想底蕴深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于被国内各大文学选刊转载并产生重要影响的优秀作品、内容反映烟台或以烟台为背景的重要作品,予以重点关注。鼓励文学创新,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地方特色,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评奖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以保证胶东文学奖的权威性。
  五、评奖机构
  胶东文学奖评奖工作在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和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进行。设立评奖委员会和评审组。
  (一)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对评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胶东文学奖评奖办法》和评奖细则的修订,决定与评奖有关重要事项,负责评委的选任,负责评奖的组织工作,协调评委会对相关争议作品进行处理,审定评奖结果。由市文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市文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为市文学创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有关专家顾问等。
  (二)评审组
  评选委员会下设初审组和终审组,分别负责评选作品的推荐和审核把关。
  初审和终审评委人选应具备强烈责任感和较高艺术鉴赏力,为人正派,客观公正。评委按评奖纪律要求执行回避制度。各评委对作品进行认真审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六、评选原则及评奖程序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文学的原创性、思想性和艺术性,兼顾单篇作品质量和作者整体创作实力考察,注重题材、风格多样化的选拔,评选出最能代表《胶东文学》刊物水平和当代文学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若某类评选作品达不到评奖要求,经研究通过,相关奖项可以空缺。
  4.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信息将在“烟台文艺”公众号、“胶东文学1982”公众号、烟台文艺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最终在有关新闻媒体及以上公众号和网站公布。
  七、附则

  本条例由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制订并解释。

https://mp.weixin.qq.com/s/SWuge8K4pNm8Z0IJ6wAPCw

图片

如群满,请加微信zhengjimt邀请进群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