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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您的参与!“我与公积金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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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50     更新时间:2024-01-13    截止日期:2024-03-01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是职工的权利,安居的保障
  肇庆市于1994年8月开始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0年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
  不断扩大制度受益面
  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和作用
  帮助一批又一批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
  为解决肇庆市民住房困难
  以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正值肇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之际,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此举办“我与公积金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挖掘您与公积金的故事。现将征文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文内容
  您与公积金之间的感人故事,如:如何通过公积金制度实现安居梦;在办理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公积金工作人员哪些细致周到的服务及暖心举动等。
  体裁不限,要求内容真实,抒发真情实感,字数1000字以内。
  二、征文对象
  肇庆市所有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各300元。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赛须知
  1、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以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2、征文来稿电子文档发送至征文邮箱:zqgjj2200980@163.com,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公积金征文”,不接收纸质稿。
  3、征文开头请注明“我与公积金的故事”字样,文稿后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开户行(需写到支行)。
  五、其他事项
  1、征文必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禁止套作、抄袭。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通报。
  2、如应征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3、评选结果将于3月中下旬在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布。
  4、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除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5、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次征文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投稿!
  “我与公积金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

  2024年1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RWyPPJ1zsadoQdoRH5PK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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