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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微短剧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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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10     更新时间:2024-03-02    截止日期:2024-03-31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通知》有关通知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将在全国征集100部微短剧作品。为宣传推介黔南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经研究,特向社会广泛征集宣传黔南文化旅游的微短剧作品,相关要求如下。
  一、题材选择
  根据黔南资源禀赋,综合考虑作品竞争力,创作题材重点选择荔波小七孔、中国天眼、水书和水文化、地方传统戏剧、民族传统歌舞等重点景区景点、重大红色题材以及非遗。
  二、剧情时长
  微短剧属于一个主题下的系列短剧,由若干个独立的小单元故事组成,可以是几集、几十集、上百集,每一集时长在1分钟至1.5分钟以内,可参考目前国内的“良渚文化”等微短剧。
  三、征集办法
  1.征集剧本(或创意文案);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对入围的作品,给予适当经费扶持进行创作拍摄;
  4.作品入选广电总局项目后,按黔南州文艺创作贡献奖奖励办法兑现奖金,并在相关平台展播。
  四、申报办法
  1.本次微短剧作品向全社会征集,凡省内外文艺团队、个人均可申报。
  剧本(文案创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黔南州委宣传部文产文艺科指定邮箱:qnxc7722@163.com,联系人:彭永忠,联系电话:同时附主创人员、团队简介。
  2.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相关要求
  1.申报的剧本(文案创意)必须是个人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版权的作品,凡因侵权等引发纠纷的,均由申报人自担责任。
  2.申报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凡获得经费扶持的作品,必须在4月30日前创作完成并提交。逾期不能完成的,将追回扶持经费。
  3.作品必须符合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突出黔南元素,突出文化内涵,集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并具有比较优势。
  2024年3月1日
  来源:州委宣传部(文产文艺科)
  https://mp.weixin.qq.com/s/8L30rXnG8bTcEpEMNaiv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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