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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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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4-03-16    截止日期:2024-05-10
  为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群众文艺作品的艺术质量及创作水平,大力促进我省群众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办法》和工作计划安排,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奖范围
  “五星工程奖”评奖范围为本省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美术书法类作品,其中音乐包括合唱、舞蹈包括广场舞、戏剧包括小戏、小品,美术书法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和书法(篆、隶、楷、行、草体)作品。“网络最佳人气作品”评选范围为本届入围终评的参评作品。“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范围为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下列作品不可参加本届评选:
  (一)设区市及以上专业文艺院团在职人员、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二)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政府奖的作品;
  (三)作品著作权存在异议的作品。
  二、参评作品条件
  (一)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戏剧、曲艺类参评作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江苏篇章。
  3、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现实生活;鼓励群众原创,注重地域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贴近生活、接地气,彰显个性、有创意;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4、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5、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在本省工作或生活。
  (二)美术书法类参评作品须符合条件: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尚,创意突出,特色鲜明。
  三、评奖数量
  待省表彰办批复后确定。
  四、程序与责任
  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评、公示、审定和公布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地参加五星工程奖评奖作品,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省直单位参评作品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评后向省文旅厅报送终评入围作品及相关材料。
  (二)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和直属单位参评作品的材料审核,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加评选。
  五、初评工作安排及要求
  初评结合惠民活动,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地区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查。
  (二)初评专家评委须在当地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从各地建立的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备。
  (三)鼓励少儿作品、残疾人作品参加申报。
  六、入围终评作品要求及数量
  各地上报入围终评作品前,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均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为期7个自然日,接受社会监督。
  (一)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戏剧、曲艺类作品:
  各设区市每类3-4个(其中合唱、广场舞各2-3支团队),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盐城市(所辖县、市、区9个及以上设区市)总数量不超过20个,其它各设区市总数量不超过18个;省直单位各行政主管部门每类作品1个,总数不超2个;终评承办地县(市、区)按承办门类增加1个。其中跨地区合作共创联报作品不超过2个,每个作品联合申报单位不超3家。每位主要演员同一艺术门类参评不超过1个作品,总参评不超过2个作品。
  (二)美术书法类作品: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终评作品报送单位,统一寄送美术书法类作品不超40件,其中画作和书法作品各不超过20件(每位作者参评总数不超过2幅)。
  七、参评作品要求
  (一)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戏剧、曲艺类作品:
  1、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合唱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广场舞作品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2、合唱作品:参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少儿)演唱曲目共2首,其中1首必须从组委会提供的20首指定曲目(附件11)中选择,另1首为自选曲目。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
  (二)美术书法类作品:
  美术作品规格:中国画作品4尺整张以内,横竖样式不限。油画、版画、水彩(粉)等画长宽尺寸含框不超过200*200cm。
  书法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书写,书体为篆、隶、楷、行、草五体。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篆需附释文),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篆刻作品在书法报送范围内(要求与往年相同),原件参评;美术书法类作品自行装裱。
  八、终评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至7月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合唱、广场舞门类顺序实施终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省舞台表演类入围作品进行终评集中演出评选,由专家组评选产生获奖建议名单。终评结果经评奖委员会审定后,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进行社会公示。集中终评时,舞台演出全程在江苏公共文化云平台进行网络直播,由群众评选“网络最佳人气作品”。美术书法类作品终评时间另行通知。
  九、材料报送
  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戏剧、曲艺类终评作品材料报送工作。各地按照附件1-10的规范表格填写内容,并通过江苏公共文化云平台报送材料,有关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其中附件1和附件2需报送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美术书法类作品原件由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5月31日集中送达或一次性投递至省文化馆美术部。
  十、工作要求
  (一)抓紧推进群众文艺创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努力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排练和打磨提升创造良好条件,力争催生出更多更好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二)认真组织申报初评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参评作品的申报初评工作,严格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确保申报作品符合参评条件和要求,同时严格按程序要求开展初评工作。
  (三)深入推进惠民展演活动。各地要积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参评作品开展惠民演出和展览展示活动,发动群众参评,促进参评作品惠及更多民众。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12日

  注:具体联系方式及相关附件文件的下载请联系各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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