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作为江南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拥有众多美丽的城市公园。这些公园不仅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是文化传承和艺术创作的重要场所。
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诗歌与艺术的交流,在宁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周年之际,开展宁波园林文化诗词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
宁波市诗词与楹联学会(宁波诗社)
二、指导单位:
宁波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
三、征稿对象:
诗词创作爱好者
四、征稿范围及作品要求:
1.诗词内容:征集关于宁波城市公园的优秀诗词作品,展现宁波园林之美,传承园林诗词文化。
2.诗词体裁:传统诗词,每人限1首。用韵要求,诗默认平水韵,词默认词林正韵。如用新韵须注明,新旧韵不得混用。词作品须附所依词牌格律及出处。
3.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五、征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投稿以电子稿形式收取,一次性投稿,重复投稿以第一次为准,作品和报名表(详见原文阅读)请发至10781650@qq.com,邮件标注:宁波园林诗词征集+公园名称+作者+作品名。
六、评审及待遇
入选35首诗词作品并在宁波园林博物馆展览。入选作品发放纪念品一份。来稿恕不退稿,对入选作品主办方享有处置和使用权,凡投稿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七、活动联系人
李女士
来源:市园林绿化中心
https://mp.weixin.qq.com/s/EhIRan0qF6DyVj-hfMkk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