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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惠安写首诗”征文大赛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70     更新时间:2024-06-13    截止日期:2024-08-30
  素有“中国诗歌之乡”美誉的福建省惠安县,地处东南沿海突出部,一面依山,三面环海,闻名遐迩的石雕建筑之乡和“惠女精神”由此发源。
  惠安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人文底蕴,是中国经济百强县。
  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大力支持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惠女文化节和首届“惠安诗会”内涵,特举办本次“我为惠安写首诗”诗歌征文活动。
  具体如下:
  一.征稿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诗歌学会、《十月》杂志社、福建省作家协会、惠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惠安县委宣传部、惠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主题
  1.弘扬“团结奋斗、弘扬美德、胸怀梦想、奉献时代”的新时代“惠女精神”,讴歌惠安悠久厚重的海洋文化;
  2.用诗歌的形式反映和展示新时代惠安共富建设的新成果,以“惠女精神”、世界雕艺之乡、崇武古城等惠安历史文脉、风景民俗为主题,传承新时代“惠女精神”和海洋文化精神,促进惠安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为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诗歌的美好力量。
  三.征稿要求
  1.面向全国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征集围绕惠安主题诗歌作品;
  2.新诗不超过5首,累计行数200行以内;如系组诗,则不超过100行。每人限投1次,多投无效;
  3.应征稿件应为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来稿作品属抄袭或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查证后即取消参赛、参评资格;
  4.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个人简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大赛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30日止。
  五.征稿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名;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名;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名;
  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名。
  以上奖项奖金均为税前。由大赛主办方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六.评选方式
  由大赛主办方随机抽取诗人或学者等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七.投稿方式
  直接投稿至大赛专用电子邮箱:
  jhshzg@163.com
  注意:来稿邮件务请注明“我为惠安写首诗+姓名”字样。
  八.其他
  1.各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参与本大赛;
  2.担任评委的诗人或担任评委的参赛作者,其作品即退出参赛资格;
  3.获奖作品将分别在大赛主办方的官网及公众号公布。
  “我为惠安写首诗”征文大赛组委会

  2024-6-13

https://mp.weixin.qq.com/s/jxKQep7Zy5yVNR8esKga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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