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临海市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经三十载春秋,我市在名城保护和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凝聚热爱、保护和建设名城共识,推动优秀历史文化融入当代社会,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征集临海“名城记忆”的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文对象
1、拥有临海常驻户口的人员;
2、籍贯在临海的全国乡贤;
3、在临海工作或生活满一年以上的新临海人。
二
征文主题
围绕临海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0周年这一主题,征集非虚构的纪实性文章,要求内容真实,言之有物,能附相关图片或老照片更佳。字数在3000字以内为宜。具体要求如下:
1、可以追忆当年参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申报世遗和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过程中的动人往事;
2、可以述说多年来参与临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宣传和教育等工作领域取得的突出业绩;
3、可以记叙临海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在促进临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滋养市民心灵、惠及全市百姓的生动事例。
三
主办与协办单位
1、主办单位
临海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
临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临海市文学和艺术界联合会
2、协办单位
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
临海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
临海市档案馆
临海市作家协会
四
征文奖项设置及奖励
征文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奖,按投稿总量的10%计算。
一等奖,奖励5000元;
二等奖,奖励3000元;
三等奖,奖励1000元;
优秀奖,奖励300元。
征文大赛截稿后,由主办单位聘请国内知名作家、评论家对全部作品进行初评、终评,并在相关媒体公示终评结果。若发现入选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主办单位会择时举办颁奖仪式。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作品结集出版,并对优秀作品分期分批在《临海政协文化》《括苍》《今日临海》等报刊及《临海发布》《临海作家》等网络进行宣传。
五
征文格式及相关要求
征文请按照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编辑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投寄。同时,在文末注明个人简介(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收件住址。并附上作者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
征文请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lhsmczw@163.com。邮件主题用“名城记忆”+征文标题+作者,稿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只收电子文稿。限于人手不足,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联系人:鲍妤洁联系电话:0576-85382601
征文自征文启事发出之日起有效。截稿时间至2024年10月1日。
未尽事宜,一律由征文组委会裁决。
临海“名城记忆”征文组委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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