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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670     更新时间:2025-07-07    截止日期:2025-07-30

  为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和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五大任务”,接续实施“六个工程”,扎实推进“六个行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鼓励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的文学精品,汇聚新时代新征程的文艺力量,弘扬鄂尔多斯精神,凝聚鄂尔多斯力量,讲好鄂尔多斯故事,举办“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作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鄂托克旗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作家协会
  鄂尔多斯美术馆
  (鄂尔多斯文学杂志社)
  鄂托克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各旗区作家协会
  二、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
  2025年7月—8月(预计2天,具体日期待定)
  活动地点:
  鄂托克旗乌兰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1.“诗歌林杯”原创诗歌大赛
  1.征稿时间:2025年6月25日—7月30日下午17:00
  2.具体要求:
  (1)参赛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立意新颖、视角独特、语言凝炼。
  (2)每人限投1首,要求原创首发作品,未参加过任何征文比赛活动;未公开发表、出版过。参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3)参赛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下简称国通文)作品行数不超过40行、蒙古文作品不超过60行。
  (4)征稿范围:
  鄂尔多斯市户籍作者或在鄂尔多斯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者均可参赛。
  (5)投稿邮箱:415649798@qq.com(国通文);807988156@qq.com(蒙古文)。作品需在正文前注明:“诗歌林杯”原创诗歌大赛投稿字样,并填写《“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原创诗歌大赛作品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1)一同发送。
  (6)作品获奖后,主办方拥有广播电视、报刊、图书出版、网络平台、数字出版等形式传播使用的权利。参赛者递交参赛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声明。
  (7)征稿作品达不到评奖作品两倍以上,取消相应奖项评选。
  (8)所有获奖作品在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获奖资格。
  3.评选方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知名作家诗人担任评委。
  (2)本次比赛评分使用10分制,评委对匿名作品直接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按评委最高分评比,以此类推。
  4.奖项设置
  一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1名,各4000元奖品;
  二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2名,各2000元奖品;
  三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3名,各1000元奖品;
  优秀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6名,各500元奖品。
  2.散文、小说朗诵比赛
  1.参赛人员范围:鄂尔多斯市户籍作者或在鄂尔多斯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要求:以歌颂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为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围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本人原创作品,参赛选手朗诵时间限定于2—4分钟,如超时适当扣分。由参赛选手所在的各旗区作协负责选报国通文组、蒙古文组各5名参赛人员参加比赛,并收集审核提供参赛作品内容和比赛时用的背景音乐、MV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赛人员需填写《“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朗诵比赛人员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2),开赛前一周需向主办方统一报送邮箱:415649798@qq.com。
  为鼓励催生精品,朗诵作品总数达不到所奖作品总数的两倍以上,取消此项比赛。
  3.评选方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邀请各旗区作协主席或由其指派人员担任评委成员,并付评审费。
  (2)本次比赛评分使用10分制,评委对参赛作品直接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按评委最高分评比,以此类推。
  4.奖项设置
  一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1名:各2500元奖品;
  二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2名:各1500元奖品;
  三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3名:各600元奖品;
  优秀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6名:各400元奖品。
  3.现场命题作诗比赛
  1.参赛人员范围:鄂尔多斯市户籍作者或在鄂尔多斯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要求:以歌颂祖国、歌颂共产党、办好“两件大事”、讲好可爱鄂托克故事为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围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现场限时创作作品。由各旗区作协负责组织选报国通文组、蒙古文组各5名参赛人员参加比赛,参赛人员需填写《“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现场命题作诗人员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3),开赛前一周需向主办方统一报送邮箱:415649798@qq.com。
  为鼓励催生精品,参赛者总数达不到所奖作品总数的两倍以上,取消此项比赛。
  3.评选方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邀请各旗区作协主席或由其指派人员担任评委成员,并付评审费。
  (2)本次比赛评分使用10分制,评委对参赛作品直接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按评委最高分评比,以此类推。
  4.奖项设置
  一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1名:各2500元奖品;
  二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2名:各1500元奖品;
  三等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3名:各600元奖品;
  优秀奖国通文、蒙古文作者各6名:各400元奖品。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通知由鄂托克旗文联负责解释。
  3.联系人:
  杭毛龙
  (国通文作品)
  阿拉腾道布其
  (蒙古文作品)
  五、附件
  附件1:“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原创诗歌大赛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2:“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小说、散文朗诵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3:“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现场命题作诗人员登记表.docx

  “永远跟党走”—全市第八届“诗歌林杯”文学那达慕征稿启事(蒙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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