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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岭青年,我为岗位代言”征文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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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210    更新时间:2021-01-27
  全市广大青少年: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挖掘全市各领域青年扎根岗位、热爱工作、奋发有为的典型事迹,团市委决定开展主题为“我是铁岭青年,我为岗位代言”微视频征集活动,通过新媒体、新形式,用平实的视野、平凡的事件记录和反映铁岭各领域青年工作者风采和平凡岗位上的伟大,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全面阐释奋斗人生最美的深刻含义,歌颂辛勤耕耘的劳动者,建功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壮志豪情。

  01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

  02

  征集对象

  青年医护人员、人民教师、基层民警、电力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的哥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及金融和便民服务窗口等基层一线青年工作者均可参加。

  03

  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

  、征集内容

  坚持“平凡中见执着,细微处见精神”的原则,讲述事实,挖掘故事,具体内容如下:

  1、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坚持在工作中无私奉献,堪当表率的模范故事;

  2、助人为乐,关爱他人,热心公益事业的榜样故事;

  3、孝敬父母,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受到群众赞誉的感人故事;

  4、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励志故事;

  5、其他反映铁岭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的感动故事。

  二

  、作品要求

  1、视频开头统一使用“我是铁岭青年,我为岗位代言”开头语,之后再进行自我介绍和事迹讲述,情节精练,视频时长在3分钟以内;

  2、视频格式为:

  MP4RMVBAVIMPEGWMV3GP

  3、视频要求画面、声音清晰;

  4、视频用手机、相机、摄像机拍摄均可。

  04

  活动流程

  一

  、上报作品

  2021年2月5日前,将参展视频上传到团市委宣传部邮箱:tltswxub74681006@163.com,微视频作品必须原创、符合相关法律条款与法规规定、且无版权纷争。

  二

  、作品采用

  2021年2月中旬团市委官方微信平台进行作品展播,优秀事迹作为今年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05

  问题咨询

  联系人:团市委宣传部林宏

  联系电话:726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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