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等
奖
二
等
奖
三
等
奖
公示期为
2020年9月8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电子档形式
向梯面镇人民政府旅游办提出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联系人:冯艺璇,联系方式:020-86880661 邮箱:timianlvyou@126.com
注意:
获奖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梯面镇人民政府所有。如获奖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梯面镇人民政府无关,并撤销荣誉证书,追回奖金。
感谢所有应征者对梯面镇形象Logo征集活动的大力支持以及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作的努力。
信息来源:花都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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