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主体由玉龙、“社”字变形组成,包含火苗、飘带元素,展现社会工作在赤峰地区的壮大发展和薪火传递,颜色采用亮丽柔和色调,尾部呈“M”形,代表社会工作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之心服务民生。
“玉龙”元素位于标识最外圈,彰显赤峰地域特征,寓意红山文化传承和社会工作的有机融合。
“社”字位于标识正中,是社会工作的浓缩,也是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资源和社区自治组织“五社”的汇集;同时“社”字变形,蕴含“工”字,代表广大社会工作者;蕴含字母“F”,与玉龙象形字母“C”组合,组成“赤峰”首字母拼写。
嵌入“火苗”,寓意社会工作者对事业的赤诚奉献和对服务对象的赤诚之心,寓意社会工作传递的温暖。“飘带”寓意社会工作者“用生命影响生命”的传递。
“赤峰社工”标识可广泛用于赤峰市域社会工作领域独立法人机构办公场所、社会工作车辆及装备、会议培训、社工宣传等。各场所使用标识可以根据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随意改变标识内容、颜色、机构。(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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