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商南城市影响力,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美誉度和认知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商南城市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图案
二、标识释义
以商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s、n】以及朝阳、奔鹿、青山、绿水等为设计元素,形象地诠释了"秦岭封面·灵秀商南"独特的文化内涵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其中,"朝阳"象征着商南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的发展未来,"奔鹿"代表着商南人民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面貌,"青山""绿水"体现了商南绿色循环的发展定位和至臻至美的生态优势。整个Logo,简洁明快,动静结合,容易识别与传播。相关元素和谐,寓意深刻,凸显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三、标识使用说明
此标识为商南城市形象的唯一指定标识。
四、使用范围
(一)公益广告宣传。
(二)对外形象宣传。
五、使用要求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使用商南城市形象标识(LOGO)时,应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完整使用,不得擅自更改。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活动及其他不适宜使用城市形象标识(LOGO)的场合。
(三)商南城市形象标识(LOGO)与使用单位标识、活动标识同时展示时,应将商南城市形象标识置于较为突出和优先的位置。
六、使用管理
(一)商南城市形象标识所有权属于商南县委、县政府。
(二)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城市形象标识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防止标识被商业注册,并加强标识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三)各单位要对主管主办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使用标识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七、下载方式
(一)下载链接。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pan.baidu.com/s/1STD3qmT1q-eMOFiLKd5qaw?pwd=t47v
提取码∶ t47v
https://mp.weixin.qq.com/s/kbn-62KwSoH3_ajS53Rb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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