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桂林市临桂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桂林市临桂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征集活动已圆满结束。活动期间共收到全国各地应征作品60件,最终评审结果如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提出书面异议并扫描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lgqtzbmzg@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5599219。提供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逾期、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请获奖者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有效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名,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开户行)扫描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经我办核实相关信息后,将奖金发至获奖者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
附件:入选作品及作者
桂林市临桂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入选作品及作者
来源:http://www.lingui.gov.cn/jcxxgk/gggs/2022n/202206/t20220606_2285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