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宁市作家协会联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
联系电话:0771—5624238,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翠园巷2号南宁市作家协会,电子邮箱:2900118501@qq.com。
附:获奖作品名单
南宁市作家协会
南宁文学院(《红豆》杂志社)
广西铜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