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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扬子江诗学奖”征文大赛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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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10    更新时间:2021-08-12
  “扬子江诗学奖”自2013年创办以来,已历八届,在诗歌界多年持续反响强烈,成为中国新诗奖项中的重要品牌。

  为推动新时代诗歌创作和诗歌评论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发挥优秀诗歌作品、诗歌评论在讴歌新时代、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上的重要作用,自即日起,第九届“扬子江诗学奖”面向海内外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作家协会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扬子江诗刊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奖项设置

  “扬子江诗学奖”诗歌奖(诗歌作品)3-4名

  “扬子江诗学奖”诗评奖(诗歌评论)1-2名

  三、参评要求

  1、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在国内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诗歌作品或诗歌评论,申报时须寄发表刊物原件及参评作品复印件三份,填写《第九届扬子江诗学奖申报表》,附百字个人简介、姓名、有效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欢迎自荐和推荐他人作品。

  2、参评诗歌奖:提交的参评诗歌作品为一组新诗(长诗亦可),不少于200行;参评诗评奖:诗歌评论为单篇评论,不低于5000字。

  3、参评者年龄不限。

  4、参评作品如有抄袭或侵权,作者责任自负。微信搜索关注【写作投稿副业优选超市】(直接搜ID:tgzwyz8),每日更新海量征稿征文约稿信息

  四、评奖方法

  由主办单位聘请著名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委会,评出获奖作品。

  五、时间安排

  申报作品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截稿(以快递寄件日期为准)。不收电子稿件。

  信封上注明“第九届扬子江诗学奖”。

  六、投稿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范庄路101号报业大厦辅楼文联309室张红燕收

  电话:13706229533(张红燕)

  邮编:215600

  七、申报表下载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进入下载链接,提取码为“mild”。

  扬子江诗刊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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