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山河壮丽,景观奇特,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拥有丰富的风景名胜资源。风景名胜资源是中华民族接续传承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1982年11月8日,国务院审定公布了首批44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7年起改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启了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资源、发展风景名胜区事业、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新纪元。
40年来,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风景名胜区始终将资源保护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保存、保护了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本底,尤其在保护生态、生物多样性与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中国的风景名胜区从设立最初即承托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区域治理任务,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涌现出不少彰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典型范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进入了崭新阶段,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持续深入,风景名胜区也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内,风景名胜区作为一类特殊的自然公园,“具有重要生态、科学、文化和观赏价值,自然与人文景观集中且高度融合”的特征,是我国保护地体系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部分,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打造了亮丽的风景名胜区样板。
风景名胜区将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大道上笃行,守护绿水青山;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机制中深耕,赋活金山银山:不辜负党和国家建设美丽中国的重托,不辜负全体中国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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