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复评专家严格、认真的评审,已评选出各地进入终评的作品。现将广东省复评入选名单公布如下。(名单见后)
按照“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的工作计划,终评作品为作者原件,装裱后不得超过规定尺寸大小。(具体要求见之前所发《通知》)请本省复评入选作者及特邀作者在2023年2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送交作品视作自动放弃终评),将原作寄至:广州市白云新城画院路1号广东画院(本省复评入选作品由广东画院统一运输至山东济南进行终评),收件人:温啟贤(18520084088)。
特别提醒:送评的作品背面贴上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年份、作者联系方式、所属省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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