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画、油画作品安徽省推选初评工作于近日在合肥进行。经组织批准组成的相关专家组在机关纪委监审委员的全程监督下,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了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的评审,最终评选出110件入围作品(其中中国画63件、油画47件)进入复评。
请初评入围的作者按如下各项细则要求尽快准备作品参加复评。
复评送原件通知
一、初评入围作品寄送原作参加复评,寄送的作品必须与公布的初评入围作品完全一致,不得更换!
二、集中收件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每日9:00至18:00。
三、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1108号公麟美术馆
四、收件人:
五、所有作品送件费用及运输安全由作者本人负责。
六、入围复评的作品均需自行装裱,装裱要求如下:
(一)中国画装裱要求
1.作品装裱装板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超尺寸拒收)。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每幅作品装塑料筒或纸盒,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作品背面及外包装面上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二)油画装框要求:
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超尺寸作品拒收)。
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3.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邮寄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作品背面及外包装面上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表格下载
《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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