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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木有奖征集获奖名单公示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80    更新时间:2024-06-27

  隆木有奖征集活动自4月16日开展以来,历时2个多月,经过初选、网络票选、综合评审,最终确定隆木形象宣传口号及隆木传说、传奇、历史典故文章获奖名单如下:
  隆木形象宣传口号获奖名单
  补充说明:
  1.“康北领秀,赣南福地”原为“康北岭秀,赣南福地”,网络投票过程中作者要求将“岭”字改为“领”字,同时声明,更改后的口号如采用将放弃奖励,自愿为隆木作贡献。
  2.“鹤栖隆木,岭秀南康”原为“岭秀南康,鹤栖隆木”,在综合评审过程中大家认为该口号符合隆木特色、具有宣传意义,调整了前后顺序后入围采用。
  隆木传说、传奇、历史典故文章获奖名单
  补充说明:
  综合评审中认为投票前16名的部分文章其所述内容与隆木历史、人文典故等差距较大,故三等奖名次仅评了4篇文章。
  隆木有奖征集活动已告一段落,小编再次对所有关心支持隆木发展的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未来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隆木的发展!
  附:
  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1.隆木形象宣传口号
  2.隆木传奇、传说、历史典故等
  3.隆木老照片
  二、征集要求
  1.创新创意:地方形象宣传口号须立足于隆木特点独具匠心,富有创意和文化内涵,充分体现隆木的人文底蕴及特色,读来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字数应控制在10个字以内为宜。同时需对所提出的宣传口号的内涵、寓意进行阐述、说明。
  示例:“彩云之南”“人文底蕴,天府之城”“世界屋脊”。
  2.生动形象:隆木传奇、传说、历史典故等应符合隆木实际与特色,语言生动,文笔流畅,故事引人入胜,图文并茂更佳。
  3.人文意义:隆木老照片应体现年代感、变迁感、人文感,或具有纪念意义。老照片应具备独立意义,如具有意义的一组照片不得拆分成多个作品,否则不予评选采用。同时需对所提供老照片的内涵、寓意进行阐述、说明。
  附件:官方方案文件(含报送格式)
  活动方案.pdf
  三、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欢迎所有关心关注隆木建设与发展的人士积极参与。
  四、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nklm2008 126.com。邮件主题请设为“隆木有奖征集”。邮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人民政府,邮编341421,联系人邹萍秀,联系电话0797-6555306、19136956906。信封请注明“隆木有奖征集”字样。
  五、征集时间
  投稿截至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六、奖项设置
  隆木形象宣传口号
  入选奖:评选出1个最优宣传口号,奖金5000元/个。
  入围奖:评选出5个优秀宣传口号,奖金1000元/个。
  隆木传奇、传说、历史典故等
  特等奖:评选1篇,奖金5000元/篇。
  一等奖:评选2篇,奖金3000元/篇。
  二等奖:评选3篇,奖金2000元/篇。
  三等奖:评选5篇,奖金1000元/篇。
  优秀奖:视投稿数量评选若干篇,奖金500元/篇。
  隆木老照片
  一等奖:评选1件(组),奖金3000元/件(组)。
  二等奖:评选3件(组),奖金2000元/件(组)。
  三等奖:评选6件(组),奖金1000元/件(组)。
  优秀奖:视投稿数量评选若干篇,奖金500元/件(组)。
  奖金说明
  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七、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稿件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投稿者承担。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隆木乡人民政府)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2.入选(围)作品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进行奖励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不再另付稿酬。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原文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ARQwMSXEOUA_KMInIwRA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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