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伶仃洋杯”全国诗词创作大赛经初评、复评、终评,选出获奖作品33个。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0名,优秀作品20名。根据《“伶仃洋杯”全国诗词大赛作品评选办法》,现将“伶仃洋杯”全国诗词大赛拟获奖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获奖成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会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20日,欢迎广大读者监督。电话: 、举报邮箱:scxh0756@163.com。
附件:首届“伶仃洋杯”全国诗词创作大赛拟获奖作品名单
首届“伶仃洋”杯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首届“伶仃洋杯”全国诗词创作大赛拟获奖作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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