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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散文诗学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年度作品奖评选启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4-11-28
  为繁荣散文诗创作,推动散文诗事业发展,广东散文诗学会第十届(2023)、第十一届(2024)年度作品奖评选活动于2024年11月在广州启动。广东散文诗学会于1993年成立,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注册、广东省作家协会主管的省级文学社会团体。学会成立以来,创作了一批反映高歌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由此形成了广东散文诗创作队伍。广东散文诗学会年度作品奖(以下称“年度奖”)由广东散文诗学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通过,于2015年设立,该奖旨在表彰推进散文诗创作的践行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写作者,奖励在散文诗创作、发表和获奖的优秀作品或作家。迄今已成功举办9届,先后有260多名作家获得此殊荣。现将第十届“年度奖”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1.第十届“年度奖”的评选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年度奖”的评选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作品在中国境内公开出版发表、获奖的散文诗单篇作品、散文诗集或散文诗理论(专著)文章。
  2.参评作品既可以个人报送,也可以由各地散文诗学会、作家协会集体报送。参评作品提供有关发表报刊的名称、日期、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及获奖证书、单篇作品原文、出版书籍的封面照和版权页照片。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报送邮箱:gdswsxh@163.com,投稿可加公众号编辑微信号:zengmemehao(发送:书籍,二字),限量免费领取精品写作书籍一本,先到先得。提交作品时邮件主题需注明“2023年评选+姓名”或“2024年评选+姓名”。
  3.“年度奖”设一、二、三等奖及贡献奖等若干名,将成立“年度奖”评选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最终报学会理事会通过。评奖结果将在学会微信平台、南方+等平台公布,并在广东散文诗学会年会上对获奖者颁奖。
  广东散文诗学会
  2024年11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_FyA-fzO9BbW6Q4fompZ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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