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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清风”微信公众号名字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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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410    更新时间:2020-06-04   
你喜欢设计吗?你希望自己设计的名字和形象被无限转载吗?如果是,那么你大展身手的机会来啦!
一、 活动简介
“灌云清风”微信公众号由灌云县纪委监委主办,是灌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在线学习、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打造“灌云清风”微信公众号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微信公众号名字和形象标识(LOGO)。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微信公众号名称和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有鲜明灌云县域特色元素和纪检监察廉政元素相融合的特点。
(二)设计作品构思新颖、寓意深刻,易于识别与传播,图案结构便于印刷和实物制作。
(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明显区别于其它著名标识,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需同时附上300字以上的创意及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以及100字以内的图样说明(配色标准、字体类别、比例等)。
五、奖励办法
对入围及经专家评定采用的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入围采用证书。
六、投稿方式
作品可采用网上投稿或直接报送两种方式,标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手机。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还,中选作品将在灌云廉政网、“灌云清风”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一)报送地址:灌云县纪委监委925室,联系电话:0518-80302229
(二)投稿邮箱:gyxjwxjs@126.com。
七、特别说明
(一)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灌云县纪委监委所有。
(二)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参选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三)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中选及入围作品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使用权均归灌云县纪委监委。中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灌云县纪委监委。
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灌云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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