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作品原作(所有参加复评的作品需自行装裱或装框,作品装裱严禁使用玻璃。)送达至收件地点,复评作品须与初评名单相符,不得更换。送评作品若邮寄,请作者自行购买保险,如遇邮寄途中破损、遗失、时间延误,由作者自行负责。未进入复评的作者请勿提交原作,我协会有权拒收,否则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2、初评入选作品需自行装裱后参与复评,作品装裱要求:(1)中国画:装裱后不超过250厘米(高)× 200厘米(宽);(2)油画、版画、水粉、水彩及其他画种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 200厘米(宽);水彩、水粉作品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不得使用易碎玻璃;(3)综合材料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 200厘米(宽)× 10厘米(厚),限平面作品,墙面悬挂为宜;(4)所有参评作品均视为接受以上要求,若送件过程中发现作品装裱尺寸与上述规定不符,主办方有权拒收并取消作品参与评选、展出的权利。
3、收件时间:2023年6月3日-6月8日(邮寄作品以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西华大学美术馆,邮政编码:611743,收件人:骆杨15328063812
4、所有提交作品原作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1)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2)作品名称、画种、尺寸(高 × 宽 厘米);(3)展览名称;(4)联系电话;(5)详细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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