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地域相邻、人文相亲,“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让双方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美术作为跨越文化界限的艺术语言,能够生动展现中国与东盟的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及时代风貌。为进一步增进双方理解互鉴,展现多元文化共生共荣的和谐图景,推动区域文化繁荣发展、促进民心相通,由贵州省教育厅指导,贵州省美术家协会、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举办中国-东盟文化艺术研讨暨“语见东盟·美美与共”美术作品展。现将相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地点及展区分布
(一)时间
拟定于2025年9月19日-10月18日,开幕式在活动首日。
(二)地点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美术馆、毕节开明美术馆。
(三)展览分布
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美术馆展区:展示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综合材料等作品。
2.开明美术馆展区:展示中国画作品。
三、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综合美术作品约230件,其中特邀作品30件,剩余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中国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油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版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综合美术: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五、评审、监审委员会由展览组委会邀请省内外美术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
六、作品征集本次展览采取公开征稿和特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一)参展对象及范围:中国及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的作者均可参加;参展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且每位作者(含合作)限投1件。
(二)投稿作品符合本次展览主题、尺寸等要求,且从未在任何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展览赛事等平台公开发表或参展。
(三)组委会特邀省内外美术名家参展,特邀作品不参加评选(注: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四)所有参展作品,由展览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七、参展要求
(一)作品主题作品围绕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团结互助、包容互鉴、互利共赢,聚焦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历史文化、现代发展成就等内容,以美术语言展现中国与东盟文化魅力,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二)作品尺寸及装裱要求
1.中国画。作者需自行装裱,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为避免作品损坏,装裱成玻璃镜面的作品不予接收。
2.油画。作者需自行装裱,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框上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3.版画。不展出版画原版,作者需自行装裱,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为避免作品损坏,装裱成玻璃镜面的作品不予接收。
4.综合美术(含陶艺、水彩、水粉、装置艺术等)。作者需自行装裱,装裱后最长边不超过200cm,运输需专用包装箱。(注:所有作品背面及外包装需粘贴《作品登记表》)。
八、评选
(一)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高清10寸作品照片,每位作者每个画种限投稿1张(含合作),照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多投不予受理。重大题材创作、超规格作品须向展览组委会申报批准后,方可送件参评。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艺术学院。联系人:王小梅,电话。初评结果将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微信搜索并关注“贵州美术”)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原作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年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作品名称、类别、尺寸、创作时间、大赛名称,并附《作品登记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作品复评结果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微信搜索并关注“贵州美术”)
九、作者待遇
(一)入选和获奖作者颁发相应证书。
(二)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可直接申请加入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入选作者具备1次加入贵州省美术家协会条件。
(三)展览作品将在多家媒体和艺术专业平台展示宣传。
十、其他事宜
(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二)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侵权、模仿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并在贵州省美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作品原件送件由作者本人负责,展览结束后由组委会将作品退还作者,请务必在提交的作品信息中完整准确注明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一、投稿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中国-东盟文化艺术研讨暨“语见东盟·美美与共”美术作品展登记表
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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