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执行承办:宁波市江北区文化馆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2月底(暂定)
地点:宁波美术馆(外滩馆区)
三、参加对象
全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美术、书法、摄影作者。
四、作品要求
作品须是2023年以来未参加过市级群星视觉艺术优秀作品展评比的视觉作品,尤其鼓励主题性新作参评。
(一)美术作品
1.注重反映生活,弘扬民族精神,讴歌时代风貌,有较高艺术水平和视觉冲击力。
2.画种不限(不含雕塑作品),题材不限。作品须自行装裱,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00cm。
(二)书法作品
1.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向上的时代诗词或古今诗词名句。
2.书法、篆刻作品须自行装裱,一律竖式,书法作品装裱后尺寸高200cm,宽90cm,书体不限;篆刻作品装裱后高200cm,宽45cm。
(三)摄影作品
1.反映现实生活,展现时代精神风貌,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有较强的思想性与艺术性。
2.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一律制作成8英寸照片,组照作品数量在4-8幅之间,并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贴连接,组照按1件计算,作品无需装裱。作品上送同时需提供保证该作品展览制作质量的JPG或TIF格式的数据文件,不符上述要求的不予评选,上送作品不退。
3.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有权将作品在有关公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五、送展要求
1.美术、书法、摄影类分初评、复评。由北仑区文化馆选拔出作品照片各20件参加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英寸),照片背面须粘贴作品标签(附件2),初评结果另行通知。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上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送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省、市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送作品进行评审。各门类分别评出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15件,优秀作品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方将举办宁波市第九届群星视觉艺术优秀作品展开幕式及颁奖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送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1.美术初评作品照片选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联系人:郑老师(86782004)
2.书法初评作品照片选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联系人:郑老师(86782004)
3.摄影作品选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10日,数据文件于2025年8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whgzql@163.com。联系人:郑老师(86782004)
4、作品送至:宁波市北仑区文化馆视觉艺术中心201(宁波市北仑区中河路328号)
附件:
1.宁波市第九届群星视觉艺术优秀作品展作品标签(美术、书法类)
2.宁波市第九届群星视觉艺术优秀作品展作品标签(摄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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