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推出“鲁小满”消费维权品牌。为进一步提升该品牌的辨识度,充分展现“守护民生福祉、助力放心消费”的使命担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鲁小满”形象设计方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集内容
“鲁小满”卡通形象标识(非LOGO);
品牌形象整体设计方案(需体现标识的应用场景)。
二
征集对象及时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体、机构均可参与。
征集截止到6月30日。
三
设计要求
(一)主要内涵
需体现“鲁小满”寓意,其中,“鲁”字彰显齐鲁文化底蕴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地域属性;“小满”谐音“消满”,传递“消费者满意在山东”的理念。同时要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兼具亲和力、文化感与时代特征,符合品牌定位。
(二)形象标识要求
造型简洁新颖,色彩明快协调,易于识别记忆,适合在宣传物料、活动场景、数字媒介等多场景应用;需包含图形元素与“鲁小满”文字组合,设计要素要避免与现有品牌标识雷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在先权利。
(三)整体设计要求
方案需体现标识的应用场景示例(如海报、文创产品效果图等),具备后续延展设计空间(如衍生品、动画形象等);适合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的传播需求,满足印刷品、文创产品等材质的制作要求。
四
投稿要求
1.本次征稿只接受平面作品。标识设计稿需提交JPG格式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AI或CDR格式源文件。设计方案需附创意说明(200字左右),阐述设计理念、内涵寓意及应用场景构思,整体方案需包含不少于2种应用场景示例(如海报、网站、宣传册等效果图)。
2.提交方式: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zouxuyang@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鲁小满’形象设计征集+投稿人姓名/单位”。投稿需附作者信息(如为个人,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如为团体、机构,请提供1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及原创声明(承诺作品为未发表的原创设计,若涉及侵权由投稿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
评选及权益说明
投稿结束后,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组织评选出入围作品。
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所有,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优化及衍生应用。作品衍生应用中产生的新创意或改进,其权益归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所有。投稿人在作品未入围时可自行保留使用权,入围后未经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所有。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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