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集中展示近两年来全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成果,多方位、多角度推出一批描绘新时代、歌颂新生活的群众艺术精品,广东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组委会决定于2024年5月至12月举办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以下简称“联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文化馆、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东环分馆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至12月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
2024年5月至6月,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作品推荐、报送工作。
(二)作品评审
2024年7月至8月,由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开展评审,经初评、复评,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
(三)展览
2024年9月下旬,在广州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举行联展开幕式,展出金、银、铜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10月至11月开展省内巡展。
(四)宣传展示
2024年10月至12月,在“文化在线”——广东公共数字文化联盟、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平台进行宣传,并举办获奖作品线上系列展览。编辑出版《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获奖作品集》。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时代主题,坚持守正创新,深刻反映广东人民生产生活,反映岭南自然风貌和人文历史,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岭南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具有思想性、艺术性。鼓励推动传统艺术语言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作品参评。
(二)作者必须是在广东省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6岁(含16岁)的非专业创作人员,书画院、美术馆专职创作人员和各大院校美术、书法、摄影类专业教师不得参评。曾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等单位主办的省级展览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参评作品必须是2022年第十六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之后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五、评审及奖项设置
(一)联展设美术、书法、摄影各类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30名、优秀奖50名,设优秀组织奖8个。
(二)美术、书法类的金、银、铜奖可作为申请加入相关协会的条件之一;摄影类的获奖作品将按照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有关积分规定作为加入协会条件之一。
(三)获奖名单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化馆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组委会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获奖资格。
六、作品报送
美术作品每人限报1幅,书法、摄影作品每人限报3幅。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负责本地区的作品报送工作。所有参评作品免收参评费。
(一)初评报送
1.初评报送资料包括作品照片及《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参展作品推荐表》。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将作品照片于2024年6月16日(周日)前寄送至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同时将《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联展参展作品推荐表》及作品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省直属机关单位作者参评资料直接报送至广东省文化馆。
2.参评照片大小为8R尺寸(10寸),照片背后注明作品市别、编号、原作尺寸(以“cm”为单位)、作者姓名、地址、创作年份。书法、摄影类作品报送2幅以上的需连续编号并装订报送。书法类“小字”作品建议采用平板扫描并附上局部放大图。所有参评照片一律不退。
(二)复评报送
1.参与复评的美术、书法作品提交装裱好的原作,摄影类作品提交高精度的电子文件。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在接到复评通知后,将美术、书法类作品报送至广州番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美术馆),将摄影作品电子文件发送至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指定电子邮箱。
2.装裱后的美术作品高、宽不超过240cm;书法作品高不超过230cm、宽不超过200cm;不接收玻璃镜框及危险类作品。超规格作品须由作者向联展组委会申报批准后送件参评。
(三)退稿
原作统一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于2024年11月21日(周四)至26日(周二)在广州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领回,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初评照片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水边屋下街7号番禺区文化馆
联系人:李欣韵13602439730
电子邮箱:
525292228@qq.com
2.复评原作收件、退件地址及联系人
广州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榄塘路139号二栋
联系人:
3.省直单位作品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广东省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广东省文化馆三楼创作研究部;
联系人:麦时炜 、蔡家恩
020-87603621
七、首展安排
时间:2024年9月26日(周四)上午
地点:广州番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对参评作者和作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联展通知的各项规定。
(三)参评作品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评审期间如发现高仿、抄袭、牵涉违规等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参评资格。
(五)根据展览场地展线情况,联展将展出金、银、铜奖全部作品及优秀奖部分作品。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作品登记卡
2.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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