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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韵重庆”歌曲创作大赛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52     更新时间:2025-08-01    截止日期:2025-09-30

  一、活动目的
  讴歌新时代、唱响新重庆、传播好声音,用优秀音乐视听作品表达对重庆的真挚情感,艺术展现重庆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和改革发展的火热实践,彰显重庆向新创新、和谐高雅的城市气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音乐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5年8月上旬至2025年12月底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网信办、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重庆市广播电视局、重庆市文联
  (二)承办单位: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三)执行单位:重庆卫视
  (四)协办单位:重庆市音乐家协会、重庆市摄影家协会、重庆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四、作品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二)作品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充满正能量,提倡多样化,具有重庆辨识度。
  (三)作品艺术化呈现重庆元素。
  (四)作品风格不限,鼓励多元创新、形式多样,能激发大众共鸣,易于大众传唱。
  五、报送要求
  (一)重庆市内外音乐创作者均可参与,参赛歌曲作品要求以MV或音频小样形式报送,单曲长度在5分钟以内,以便于视听媒介传播,作者需拥有音视频版权。
  (二)通过邮箱或者百度网盘发送MV或音频小样,同步发送歌曲名称、歌词、曲谱,作品简介表等资料(模板附后)。邮箱:cqtvmusic@qq.com。
  (三)MV视频播出格式要求:提供mp4或mov数据文件,规格为1920×1080(高清),歌曲MV需有字幕。音频文件格式要求:提供wav或mp3的立体声音频;wav格式采样率≥48kHz,位深度≥24bit;mp3格式比特率≥128kbps。歌曲如有AI参与创作,需备注创作说明。
  (四)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有关音视频及文字资料。联系人及电话:张海燕;023—68037681。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拟设入围作品奖25名,并从中产生优秀作品奖5名。(奖项和名额视征集作品质量评定,允许奖项空缺或减少名额)。其中,入围作品奖的奖金为1万元/首,优秀作品奖的奖金为15万元/首。(同一获奖作品不重复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比赛参与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影响活动公平公正的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取消参与资格。比赛参与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作品,须承诺其作品有完全版权(包含但不止于音视频、图片及字幕等),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作品进行全网发布、宣传推广,活动过程中的所有图片、音视频资料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作品享有公开传送权、广播权、放映权、录音录像权、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权等版权性权利。
  (三)主办方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积极配合修改完善。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主办方对作品的正常使用。优秀作品将在网络平台集中展播,选送参加重庆新年音乐会、川渝春晚以及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荐参评全国和全市有关重要奖项。

  报名请下载填报表格:“新韵重庆”歌曲创作大赛作品简介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8JzHZM01kH2IEuVc8Y5Y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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