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微型小说创作,推动微型小说作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微型小说的作用,特举办 “塞罕坝酒杯”首届全国微型小说金喜鹊奖征文。
一、组织单位
学术指导:中国微型小说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微型小说兴隆创作基地
河北省兴隆县文联、兴隆县作家协会
《故事会》杂志社《小小说月刊》杂志社
承办单位:承德猎苑酒业有限公司
二、征文要求
1.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内容,创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作品,重点突出振兴路上的动人故事和精彩历程。
2.以塞罕坝酒业为主题,深入挖掘塞罕坝的文化内涵,创作、演绎或改编与塞罕坝酒业相关的故事、传说。
3.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从生活中撷取素材,深入的地挖掘,真实地抒写,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用小视角反映大情怀,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用普通人物的故事,以微型小说的形式进行表达。
4.创作体裁为微型小说,每位作者限投两篇,每篇1500字左右。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出版(含网络平台)。
5. 应征稿件请发至邮箱80959729@qq.com,并注明“塞罕坝酒杯征文”字样。稿末请附作者简介、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活动联系人:王金石,电话:13513142322。
三、征稿时间
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结束。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品为塞罕坝酒各一件,山楂饮料各两件(价值3000元)+证书;
二等奖6名,奖品为塞罕坝酒各一件,山楂饮料各一件(价值20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奖品为塞罕坝酒各一件(价值1000元)+证书;
优秀奖30名,塞罕坝酒品鉴装一份+证书。
评奖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颁奖活动。颁奖方案另行通知。
优秀作品陆续在《小小说月刊》《故事会》《雾灵山文学》《塞罕坝文化》以及网刊《燕赵文学》等刊出。 本次征文已支付稿酬的应征稿件,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展览、报刊、数字媒体、汇编出版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塞罕坝酒杯”首届全国微型小说金喜鹊奖征文组委会
2021年8月13